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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著作權】初代米老鼠版權到期!迪士尼與著作權法鬥了幾十年,反而是「IP進入公共領域」的最大受益者? 2024/01/19

2024年1月1號,除了是新年第一天還有另一層意義,因為從這天開始,將近100年前由迪士尼原創的第一代米老鼠,還有他的女朋友米妮,就失去美國的版權保護,正式進入所謂公共領域了。
為了延後這一天的到來,迪士尼曾經花了相當大的心力遊說國會修法,盡量延長這隻米老鼠受版權保護的時間,相關法案因此被冠上「米老鼠保護法」的稱號。現在大家都同意智慧財產應該要受到法律保護,但要保護多久,其實當年引起相當大的爭論。
版權進入公共領域到底是什麼意思?為什麼很重要?像米老鼠和維尼熊這樣的知名IP,一旦進入公共領域之後,會帶來什麼結果呢?
公共領域是什麼意思?
1928年的黑白卡通《汽船威利號》,是美國史上前幾支影像和聲音完全同步的卡通,也是迪士尼米老鼠史上第一次在大眾面前亮相。
這隻初代米老鼠,跟現在的樣子不太一樣,尾巴很長、臉型比較尖,也沒有戴上白手套。這是因為每隔幾年,迪士尼就會修改米老鼠的造型細節。而2024年進入公共領域的,也只有這個初代版本,後續的新版米老鼠設計,還要等到各自的期限到期,才會陸續進入公共領域。儘管如此,學者說等這一天實在等了很久。
為什麼著作進入公共領域很重要呢?先解釋一下,公共領域也有人叫公眾領域,簡單說就是沒有著作權保護的著作,可以是屬於所有人的,誰都可以自由使用,不論直接產出新作品,或改造編修、商業利用都行。反過來說,在著作進入公共領域之後,著作人就不能控制著作如何被大家使用。
這樣聽起來好像對著作人有點不公平,畢竟要發想出全新作品並不簡單。著作人的心血結晶應該要視為財產,由作者決定如何處置,就算別人要使用,也要經過著作人同意和授權吧?
但畢竟大部分時候,創新不是憑空出現,絕大多數都是以前人的智慧為基礎,再尋求突破或改良。所以如果所有智慧財產的著作權永遠不開放,或是授權成本非常高,反而會拖慢創新的腳步,讓社會停滯不前,損害公眾的利益。
著作權需要保護,但必須限定時間的這個概念,其實200多年前的美國開國元老已經有了,而且寫進美國憲法當中,後來才衍生出著作權法以及專利法等等。但問題來了,到底要保護著作人的著作權多久,才算合理呢?這就跟米老鼠很有關係。
迪士尼與版權法的拔河
美國最早的版權法在1790年就已經問世。當時著作權的存續期間,最多可以到28年,不過只有地圖、書籍可以申請著作權,藝文作品根本不行。所以如果米老鼠在這段時間誕生,想保護也保護不了。
不過在接下來的100年間,版權法歷經2次修正,可以申請著作權的作品種類變多了,著作權的存續期間也變長了。1928年當迪士尼發行《汽船威利號》,米老鼠第一次亮相的時候,效期已經拉長到作品公開發表後56年。到了70年代,迪士尼知道再過幾年,就保不住這隻金雞母了,於是趕緊遊說國會修法,結果成功將這類屬於公司作品的著作權存續期間,拉長到公開發表後75年,而且可以溯及既往。
到了90年代,眼看米老鼠的版權即將在2004年到期,迪士尼再度聯手華納、環球等大型片廠,加上棒球、籃球、冰球、美式足球等四大職業運動聯盟,遊說國會修法,結果再度趕在米老鼠版權失效之前,拉長著作權效期。這個1998年版的版權法案,讓第一代米老鼠的版權效期再延長到公開發表後95年,因此被稱作是「米老鼠保護法」。
當時修法通過,最主要的考量是商業利益。由於歐盟早已修法,把著作權存續期間拉到比美國更長,如果美國不跟進,那麼本土的娛樂產業作品在海外市場會比較吃虧,而好萊塢跟職業運動,絕對替美國創造了龐大的商機、工作機會和政府稅收。
但話又說回來,迪士尼雖然保住了米老鼠,但這部1998年版權法案一過,等於某一世代的作品著作權通通要晚20年,才能進入公共領域。反對者就批評,這等於是犧牲後代的創新能量。
公共領域著作會催生好作品嗎?
諷刺的是,拼命延長著作權時效的迪士尼自己,正是公共領域著作權的既得利益者。有學者指出,迪士尼的無數作品,都參考了原本就存在的神話故事、鄉野傳奇,或是小說創作。
其中某些動畫距離原著小說出版的時間,只有幾十年。例如1951年的《魔境夢遊》,來自1865年的童書愛麗絲夢遊仙境》;1940年的《木偶奇遇記》,來自1883年的義大利原著作品;1959年的《睡美人》,更使用了1889年柴可夫斯基同名芭蕾舞劇的音樂和角色。如果當年的版權法規跟後來一樣,那麼迪士尼就得多等好幾年,或是付費取得作者授權,才能創作出這些膾炙人口的商業作品。
換句話說,迪士尼的經驗證明了公共領域的重要性。
2024年,除了第一代米老鼠和米妮之外,還有跳跳虎這個虛構人物,以及《查泰萊夫人的情人》、《歐蘭朵》等小說作品,進入公共領域。或許會有人擔心,這些IP即將被惡搞,導致形象崩壞呢?其實也未必。
因為1928年的米老鼠雖然版權到期了,但依然受到商標法的保護。杜克大學法學院學者表示,任何人想要推出基於這隻米老鼠的作品,都要讓受眾很清楚知道作品跟迪士尼無關,否則可能侵犯到迪士尼的商標權。2024年1月1號,版權過期不到24小時內,就傳出有兩支以米老鼠為主角的恐怖片即將上映。
其中一支叫《米老鼠陷阱》。製作團隊表示,主角是一個扮裝成米老鼠的連續殺人犯,形象絕對不會跟可愛歡樂的迪士尼米老鼠一樣,所以沒有侵權嫌疑。
而卡通人物被拍成恐怖片主角,其實早在2022年維尼熊進入公共領域的時候,就已經發生過。2023年上映的《小熊維尼:血與蜜》就是一部不折不扣的美式砍殺恐怖片,原班人馬甚至還計畫接力推出血腥版的《小鹿斑比》和《彼得潘》,發展成共通宇宙,米老鼠似乎逃不過這個命運。
或許你覺得,這是一種低俗的搶錢方式,但顛覆幾十年的經典人物形象,未嘗不是一種幽默巧思。這就是創意無限的公共領域。